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開展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3〕38號)要求,結合我省職業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圍繞《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江蘇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0-2015年)》目標,利用2013年到2015年三年左右時間,在全省范圍內,選擇石英砂制品、石棉制品、木質家具制造、電子產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水泥生產和鉛酸蓄電池生產等職業病危害重點行業的企業(以下簡稱重點企業)開展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以下簡稱基礎建設活動),推進企業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提升職業衛生管理水平,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廣大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
二、工作目標
1、2013年目標:累計40%以上重點企業達到基礎建設要求。
2、2014年目標:累計70%以上重點企業達到基礎建設要求。
3、2015年目標:重點企業全部達到基礎建設要求。
三、主要內容
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47號)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職業衛生基礎建設的基本要求包括責任體系、規章制度、管理機構、前期預防、工作場所管理、防護設施、個體防護、教育培訓、健康監護、應急管理等十個方面內容,具體要求詳見《江蘇省職業衛生基礎建設基本要求及自查情況表》(附件2)。督促指導重點企業對照基礎建設基本要求認真開展自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認真進行整改,通過開展基礎建設活動推動重點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提升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水平。
四、實施步驟
基礎建設活動分為宣傳發動、試點示范、全面推進、全面總結四個階段。
1、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6月-7月)。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開展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的通知》精神,各級安監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基礎建設活動實施和推進方案。同時,通過各種媒體和渠道廣泛宣傳發動,各級安監人員要充分認識開展基礎建設活動的重要性,切實提高企業開展基礎建設活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試點示范階段(2013年8月-12月)。按照“先試點、后示范、再全面”的原則,各地在轄區內的重點企業中,挑選具有不同行業代表性、不同規模代表性、不同職業病危害因素代表性,且基礎條件較好的企業(每個省轄市不少于10家、省直管縣不少于5家企業)先行進行試點,對達到基礎建設要求的企業作為職業衛生基礎建設示范企業,以點帶面,推進基礎建設活動的全面開展。
3、全面推進階段(2014年1月-2015年9月)。組織所有重點企業對照《江蘇省職業衛生基礎建設基本要求及自查情況表》,逐條進行自查整改。在此基礎上,各級安監部門組織進行抽查??傮w抽查比例市級不低于10%,縣級不低于30%,鄉鎮不低于50%。省安監局適時對各地基礎建設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確保按照序時進度的要求,實現各階段工作目標。
4、全面總結階段(2015年9月-年底)。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安監局要將本地區每年度基礎建設活動開展情況及時上報。省安監局組織對基礎建設活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對建設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級安監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省級主導示范、市級主導組織、縣級主導實施”的原則,認真部署,悉心實施,要將基礎建設活動與職業衛生監管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確?;A建設活動的順利開展。
2、摸清底數、突出重點。各級安監部門要結合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病危害普查等工作,進一步摸清轄區內重點企業職業病危害狀況和底數。要緊緊盯住職業病危害接觸人員多、職業病危害事故易發多發的企業,牢牢把握職業病危害評價檢測、職業健康監護等重點環節,認真抓好檢查和整改,確?;A建設活動不走過場。各地要結合轄區內企業職業病危害的重點和特點,拓寬開展基礎建設活動的企業范圍,有效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
3、強化考核、加大執法。各地要將基礎建設活動開展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和年度重點執法檢查的內容,逐年增加基礎建設活動的檢查考核權重。對達不到基礎建設要求的企業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對逾期不改正的,要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作業;到2015年底仍達不到基礎建設要求的,要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