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蘇安監綜〔2015〕1號
關于對部分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監督檢查及行政處罰情況的通報
各市、區安監局,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2014年,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省安監局的相關文件要求,我局進一步加大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的監管力度,在日常檢查工作中突出了對服務機構工作質量的核查,并在11月份專門組織了一次檢測、評價報告質量專家評審活動,查處了部分服務機構的違法經營行為,以保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真實性、可靠性?,F將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在我市開展業務的多數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基本能夠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的要求,認真為相關用人單位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現場檢測以及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為用人單位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提供有效的技術指導。但是,我們在檢查評審過程中也發現,仍然有一些服務機構存在檢測評價人員技術能力薄弱、質量控制體系運行不暢、“第三方”角色功能缺位等突出問題,必須引起相關機構和各級安監部門的高度重視。
二、典型案例
(一)違法行為概況
2014年11月6日,我局在開展全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評價報告質量專家評審過程中,發現江蘇安環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個別檢測報告原始記錄混亂、溯源性差。經進一步調查表明,江蘇安環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在為昆山翔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提供2014年度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服務時,借用其他未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單位的實驗室進行樣品分析,相關原始數據記錄、存檔混亂。
2014年12月17日,我局在“六打六治”聯合執法檢查中,發現江蘇安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認可的情況下,擅自為偉爾格羅普閥門和控制(蘇州)有限公司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后經進一步調查確認,2014年,江蘇安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在未依法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認可的情況下,擅自為偉爾格羅普閥門和控制(蘇州)有限公司等用人單位提供了職業衛生技術服務。
2015年1月7日,江蘇省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組在對我市安全生產工作考核過程中,發現江蘇蘇環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認可的情況下,擅自為康維明工程薄膜(張家港)有限公司提供職業衛生技術服務。
(二)行政處罰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0號),經局行政執法案件審理小組討論,我局對上述3家服務機構作出了如下處理:
1.責令江蘇安環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倍罰款。
2.責令江蘇安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兩倍罰款。
3.責令江蘇蘇環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兩倍罰款。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技術服務機構要認真學習國家安監總局《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39號)、《江蘇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工作規范(試行)》(蘇安監規〔2014〕1號)等標準規范的具體要求,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深入開展全面徹底的自查自糾工作;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誠信服務,依法依規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不斷提高技術服務能力和水平。
各級安監部門要切實強化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并不斷加大對服務機構工作質量的監督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嚴肅查處。
蘇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5年2月16日